1、护照被损毁不能继续使用的;
2、护照遗失的;
3、护照被盗的。
1.居民身份证
2.《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》
3.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
4.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满六个月(含)以上的居住证或暂住证
1、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;
2、具有受理权的县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受理申请(县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没有受理权的由市、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);
3、市、州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批;
4、证件制作完毕后,由申请人前往受理公安局领取或寄至指定地址。
永州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
办公地址: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育才路66号
咨询电话:0746-8362111
投诉电话:0746-8362038
节假日值班电话:0746-8362111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:(冬季)上午8:00-12:00,下午:14:30-17:30;(夏季)上午8:00-12:00,下午:15:00-18:00
1.办理时限
15个工作日(省厅制证不含邮寄时间);属急件范围的,5个工作日内签发;(须发函核查的,核查时间除外)。
2.办理费用
因原普通护照被盗、损毁补发220元/本(含补发加注费)
因原普通护照丢失补发420元/本(含补发加注费)